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第三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
按照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要求,现将我校2023年第三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,做好此次学位申请工作。

一、    学位论文质量监控

为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,在本次学位申请过程中,请导师、学院严格按照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要求,把控学位授予各环节,确保学位论文质量。

二、    学位申请人资格确认

学位申请人确认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培养环节,博士学位申请人还应确认是否通过预答辩,同等学力人员还需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,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,进入学位申请程序。

学位申请中涉及的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》(2份)、《学位论文审批书》(2份)、《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审登记表》(2份)、《同等学力论文撰写进程表》(1份)等,由学院统一到学位办领取后发放填写。

三、    匿名论文的提交

本次学位申请采用“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进行,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以下所有操作(毕业审核通过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,系统将在10月10日上午10点关闭):

1.学位申请人申请

请在匿名论文提交前确认系统中的毕业审核是否通过,系统对毕业审核与学位论文评审申请进行了关联,未通过毕业审核的研究生不能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,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。

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,上传匿名PDF版论文和TXT版摘要,匿名论文和摘要一旦审核,不允许修改,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,本次学位申请无效。

注:匿名论文不得包含“封面中部的培养单位(指学院)、作者姓名、指导教师;关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的说明;攻读博士/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;致谢;作者简介”(专业名称和学校信息请保留)。摘要请直接将中文摘要的文字部分粘贴到TXT文档中上传。

2.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

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,请通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查看论文、填写评语并审核是否同意学生的学位论文评审申请。

3.学院审核

导师审核通过后,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满足学位申请条件,特别是学位申请次数是否符合文件规定,并在系统中做是否同意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的审核操作。各学院还要成立学位论文规范审查委员会,对论文规范性进行逐一审查。

学生、导师、教秘的操作指南详见《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(学生版)》(学位16)、《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(导师版)》(学位17)、《学位申请全流程系统操作指南(教秘版)》(学位18)。

四、   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文评审

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照《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》执行。学位办将于10月11日返回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,各学位申请人、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结果,对于需要进行复检的,请于10月17日10点前重新在系统中进行二次申请。

通过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后,博士学位论文、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全部提交至“教育部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”进行论文评审,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由相关学院按照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要求组织双盲评审。评审结果11月中下旬公布,学位申请人、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及评阅书。

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,顾全大局,认真组织好本次的学位申请工作。关于科研成果审核、学位论文答辩、存档论文和存档材料提交等事宜后续另行通知。

注:文中所有文件可在“研究生院-管理制度-工作文件-学科与学位”中下载;所有附件请在下载区选择相应序号文件下载(研究生院-下载-学位工作)。

 

来源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公室